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身分法
Civil Code-family and Succession Law 
開課學期
106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司法組  
授課教師
陳韻如 
課號
LAW3282 
課程識別碼
A01 31440 
班次
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,5(10:20~13:10) 
上課地點
法2201 
備註
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10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61LAW3282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以教師講授為主,上課點名與小組討論為輔,介紹親屬法與繼承法之基本架構、法律解釋、實務見解與理論政策。 除了傳統法釋義學的操作訓練,授課教師將介紹相關法社會學、法律史與美國批判法學的研究成果,引導同學們檢視現存現行法框架,思考法律改革的方向。

 

課程目標
培養同學對身分法基礎而全面的認識。 
課程要求
*期初公告 09/14/2017*
原則上前兩週皆有出席者皆可加選。請欲加簽本課程的同學下週前來領取授權碼。

*09/04/2017*
本課程目前修課人數已滿,欲加選同學請前兩週前來上課簽到,將視加退選情況斟酌與加選。



1.上課自備小六法或法條。
2.上課同學請自行準備大字體名牌(可使用A4紙摺疊放在桌上),以利教師認識修課同學以及抽點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 備註: Office Hour 請以E-mail與授課教師陳韻如(yunruchen02138@ntu.edu.tw)聯絡。信件標題請使用「身分法Office Hour: 學生姓名」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【親屬編】
陳棋炎、黃宗樂、郭振恭,《民法親屬新論》(12版),三民,2014年4月
林秀雄,《親屬法講義》(3版),自刊,2013年2月
戴炎輝、戴東雄、戴瑀如,《親屬法》,自刊,2012年8月

【繼承編】
陳棋炎、黃宗樂、郭振恭,《民法繼承新論》(10版),三民,2016年3月
林秀雄,《繼承法講義》(6版),自刊,2014年9月
戴炎輝、戴東雄、戴瑀如,《繼承法》,自刊,2013年2月

【跨領域與方法論】
王泰升(2017)。《台灣法律史概論》。五版。台北:元照。3-19, 90-101, 298-306頁。

Halley, Janet & Rittich, Kerry (2010). Critical Directions in Comparative Family Law: Genealogies and Contemporary Studies of Family Law Exceptionalism.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, 58, 753-776.

Mnookin, Robert H. & Kornhauser, Lewis (1979). Bargaining in the Shadow of the Law: The Case of Divorce. The Yale Law Journal, 88(5), 950-997.
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末考 
100% 
斟酌上課出席、討論與心得報告調整。 ***如當週無法上課,請事先寫email 同時給授課教師陳韻如(yunruchen02138@ntu.edu.tw)以及助教林映伊(r04a21006@ntu.edu.tw)請假,否則以無故缺席論。 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3  課程介紹、導論(什麼是家庭法?什麼是婚姻?)、親屬/親等; 婚姻(一)婚姻及其他、結婚的要件、婚約 
第2週
9/20  婚姻(二)結婚的無效與撤銷 
第3週
9/27  婚姻(三)結婚的效力:身分(稱姓、貞操、同居)與財產(日常家務代理、家庭生活費用、扶養、夫妻財產制(含消滅時之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)) 
第4週
10/04  停課(中秋節) 
第5週
10/11  婚姻(四)婚姻之解消:死亡、離婚(兩願、 調解/和解、裁判)、 離婚之效力(身分、財產(婚姻財產消滅、損害賠償、贍養費)、親權行使與監護) 
第6週
10/18  親子(一)總說、類型: 1.婚生、2.非婚生認領 
第7週
10/25  親子(二) 類型: 3.收養 
第8週
11/01  親子(三)權利義務關係:子女稱姓、親權/保護教養權、親權的行使與停止 
第9週
11/08  扶養與監護 
第10週
11/15  停課(校慶) 
第11週
11/22  *座談 【書本中與行動中的身分法:兒童、家庭與法庭活動】】(台大心理系趙儀珊教授 ft.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羅培毓庭長)(暫定) 
第12週
11/29  繼承(ㄧ)導論、遺產繼承人(順序、應繼分、代位繼承、繼承權之喪失、繼承回復請求權) 
第13週
12/06  繼承(二)效力:繼承標的、費用、遺產酌給權 
第14週
12/13  繼承(三)共同繼承:遺產公同共有、使用收益處分、債務繼承、遺產分割(含債務扣還、特種贈與歸扣)、繼承型態(1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) 
第15週
12/20  繼承(四)繼承型態(續):2.概括繼承無限責任, 3.拋棄繼承)
 
第16週
12/27  繼承(五)遺囑與特留分(扣減權) 
第17週
1/03  調整週
 
第18週
  期末考